龙岩市制定全省首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规定

  近日,龙岩市司法局持续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对全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进行了随机抽查活动。 

  本次抽查活动坚持被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双向随机抽选的原则,从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6名检查人员,并通过摇号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新罗区东城法律服务所、新罗区西陂法律服务所、新罗区长华法律服务所、连城朋口中心法律服务所、永定区康桥法律服务所作为该次活动的检查对象。检查组通过查阅工作台账、抽查卷宗、电话回访当事人、座谈了解等方式,对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统一收案统一收费、投诉查处等制度情况及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是否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依规、诚信执业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被抽查的法律服务所及其执业人员均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情况良好,无违法违纪现象,无一例投诉发生,但是法律服务所均存在制度不完善、档案卷宗不规范的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龙岩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积极贯彻落实《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8号)和《龙岩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的规定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管理的作用,4月28日召开第六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全省首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规定--《龙岩市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龙岩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务管理制度规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两部规范的制定有力的推进了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强化了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更积极有效地提升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2018-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