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司法局“三举措”保障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一、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各司法所协同乡镇综治办、派出所等政法部门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各村级调解组织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入户走访,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和换届选举时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立即介入,采取防控措施,使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近两个月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84件,调解484件,调处成功482件,调解成功率为99 %,未发生一起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

  二、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力度。对全县所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和全部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清理排查,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确保选举期间社区服刑人员认真遵守选举法规和教育监管制度,不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同时通过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对各单位提供的人大代表候选人协助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有无刑事处罚记录。

  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选举相关法律。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以及“法律六进”等活动,在各选举点设立宣传咨询站点、悬挂条横幅、张贴标语、播放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近两个月共开展宣传活动10余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万余份,悬挂宣传挂图200幅,发放普法短信1万余条,让广大选民了解换届选举的政策法规,为换届选举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2016-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