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漳平市司法局紧紧把握当前基层工作的新动向、新特点,以维群众之权、排群众之忧、解群众之难为落脚点,以宣传法律、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司法所司法员职能作用,要求司法员当好“六大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是当好“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充当第一轮调解工作的“磨合剂”,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积极参与乡镇党委、政府信访工作,协助综治办、信访办等有关部门做好说服、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疏导群众情绪,引导其知法、守法、依法信访,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同市调解服务中心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实现有效衔接,配合做好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化解工作。
二是当好“指导员”,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协助乡镇(街道)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协助村(居)委会订立、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和管理规定,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权利。
三是当好“宣传员”,提升群众法治思维。充分发挥法治宣传职能,为我市打好“三大战役”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紧紧围绕“民主法治村”建设的需要,根据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采取多种方式,精准普及《选举法》、《民法总则》等与广大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乡镇(街道)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监督管理村(社区)社会事务的能力。
四是当好“咨询员”,为群众答疑解惑。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解答群众遇到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老人赡养、房屋拆迁、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等各类法律问题,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无法解答的法律难题,引导其通过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方式解惑。
五是当好“代理员”,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畅通寻求法律服务渠道,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群众,司法员主动帮助来访群众联系漳平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申请,努力做到应援尽援,依法保护困难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是当好“管理员”,全面督促矫正人员学习改造。严格按照“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等管理制度规定,通过“人防”+“技防”模式,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力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其生产、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