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律师基本权利和律师工作的有序开展,长汀县司法局主动作为,近日牵头建立了由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组成的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将已经明确的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同时抄报县委政法委。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集,收集、分析成员单位提出的工作意见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的议题及需议定的事项,具体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
通过上述措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做到了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同时建立健全了律师执业监管跨部门协调机制,有效的解决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